IBS技术通函No.202204 - 能效管理计划第III部分的编制要求 二维码
发表时间:2022-09-29 16:10 致:各船舶及管理公司 主题:能效管理计划第III部分的编制要求
国际海事组织MEPC76次会议上,通过了MARPOL公约附则VI修正案,提出了营运碳强度CII及SEEMP PART III的要求。2022年6月份召开的MEPC78次会议上,IMO发布了2022年船舶能效管理计划编制导则和用于CII计算的修正系数和航程调整临时导则,上述两个导则的英原文附后。 公约要求,所有5000总吨及以上持有IEE证书的船舶,应于2023.1.1前,编制SEEMP PART III,必要时修订SEEMP PART I和PART II,并报本社批准,申请符合证书COC,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: 1、船舶年度CII的计算方法、船舶向船旗国或船级社报告CII的流程; 2、船舶未来三年的要求CII; 3、船舶达到未来三年CII要求的实施计划; 4、自我评价和改进程序; 5、对于年度CII评级为E,或连续三年评级为D的船舶,还应纳入改进计划。 IBSChina技术部 Tel.:0411-82772392 E-mail: techdep@ibschina.org 声明:此篇为易氏船舶检验(大连)有限公司原创文章,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:https://www.ibschina.org/h-nd-26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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