伯利兹旗船办理WRC证书通知 二维码
发表时间:2018-01-16 14:23 TO 各船东及管理公司 伯利兹政府根据伯利兹宪法第61A(2)(b)条款于2017年10月25日做出决议,正式授权加入WRC公约,并由首相和财政部长于2017年11月30日签字,该决议生效。 因此,所有在伯利兹登记注册的3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,均需持有伯利兹签发的WRC证书,同时,其他非缔约国也可以通过伯利兹办理WRC证书。伯利兹不再接受其他缔约国为伯利兹旗船签发的WRC证书,现伯利兹旗船持有的其他缔约国签署的未到期的WRC仍然有效,下次更新证书时需向伯利兹申请办理。 授权注册官(DR)有权签发该证书,需提交材料如下: 1. WRC 申请表(见附件) 2. WRC 蓝卡 3. 船舶国籍证书(如非缔约国船旗办理伯利兹WRC时提交) 提醒出蓝卡的指定地址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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